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近日,我局收到較多我市制造業中小企業咨詢申報惠州市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專題)專項資金項目中數字化牽引單位的職責問題。現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數字化牽引單位公平競爭審查和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4〕50 號)《惠州市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牽引單位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我局聲明強調如下:
一、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搭建“1+1+N”產業聯合體的目的是,在以往單一企業或單一環節數字化改造的基礎上,將聯合體作為數字化改造的整體組織方和供給方,發揮統籌協調、資源整合、協作互補能力,共同為制造業中小企業提供整套的軟硬件改造方案。
二、數字化牽引單位應牽頭做好改造整體規劃,開展改造全過程管理,統籌推進改造項目實施。
三、我局將加強對數字化牽引單位的動態管理,對于存在服務能力不能滿足中小企業改造需求、受到投訴較多但未及時有效解決、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等各類不適合繼續參與城市試點情形的數字化牽引單位予以堅決清退。
四、省、市相關政策從未硬性要求中小企業將所有的改造費用(如購買聯合體其他成員單位的產品)統一付給數字化牽引單位。
五、制造業中小企業申報過程中遇到疑問或各方不合理要求時可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互聯網和數字產業促進科咨詢或投訴。企業投訴信息請發至郵箱(gxjszk@huizhou.gov.cn),并附上投訴人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特此聲明。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
(聯系方式:工業互聯網和數字產業促進科,287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