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惠州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惠州市關于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的能力和信心,引導企業主動進行維權,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條件
申報單位應在惠州市內注冊登記,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會信用良好,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且根據申報項目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一)申報該項目的單位在國內外知識產權糾紛中獲得勝訴;
(二)申報該項目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糾紛限于商標、專利和地理標志類糾紛。
二、資助額度
本市企事業單位國內維權經司法、仲裁、行政裁決程序獲得勝訴生效裁決文書的案件,每個案件給予必要維權成本20%的資助,每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海外維權經行政裁決并生效、司法判決勝訴及和解生效的,按照必要維權成本30%給予資助,每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時限
本次資助的案件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結案(以判決書下達或和解書簽訂日期為準)的知識產權(含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糾紛案件。
四、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一)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二)法院判決書、仲裁機構的裁決書、行政裁決書、民事調解書或和解協議;
(三)涉訴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地理標志證明等;
(四)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相關訴訟材料;
(五)相關費用發票;
(六)信用承諾書;
(七)其他證明材料。包括有關部門出具的檢索、鑒定、翻譯、評估報告及有助于說明案件情況的其他材料。
(八)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
五、申報方式和時間
企業按要求填寫申報書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于2024年8月16日前提交到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項目立項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審查和項目立項,根據2024年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情況,按照申報時間先后順序進行補助,完成報批后會同財政部門下達資金。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莊新紐 電話:2789870
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明二路17號1號樓707室知識產權保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