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魯科字〔2019〕47號
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技術
先進型服務企業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要求,按照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的《山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魯科字〔2018〕1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增補入〈山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科字〔2018〕102號,以下簡稱《增補通知》)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在我省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2.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3. 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4.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報時間
省科技廳集中受理各市報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0日。企業向所在地科技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三、申報程序
1. 企業注冊登記。企業對照《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認定條件的,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http://tas.innocom.gov.cn)”,在企業申報入口進行注冊登記,待省科技廳確認后進行申報書的網上在線填報。
2. 企業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在“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上填報并提交《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將相應紙質材料報送至所在的設區市科技局。
3. 市級審核推薦。設區市科技局會同同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形成推薦意見,匯總形成《2019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見附件),連同紙質申請認定材料(一式2份)正式行文報送省科技廳。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協調機制,積極主動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對申報企業的業務指導與培訓,確保申報工作有序開展。
2. 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諾,申請表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各設區市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切實加強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堅決防止和杜絕弄虛作假。
3. 各地科技部門會同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跟蹤與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及時享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在“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管理應用)”中做好企業基本信息填報工作。
五、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611室
聯系方式:0531-66777329
申報咨詢:省科技廳 0531-66777036
省商務廳 0531-89013446
省財政廳 0531-82669724
省稅務局 0531-85656279
省發展改革委 0531-86191320
附件:1.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2. 2019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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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6月6日